为认真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宁静生产整治月运动的通知》(恩施州政电〔2013〕2号)文件精神和事情要求,州住建委结合事情实际,为营造良好的宁静生产气氛,特制定州住建委“宁静生产整治月”运动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坚持科学生长观、认真学习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把坚持“宁静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作为总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生长、宁静生长”理念,继续深入落实建筑施工参建各方、燃气经营企业的宁静生产主体责任和主管部分的监管责任,从而推动各项宁静生产事情步伐的落实。
二、事情目标
通过“宁静生产整治月”运动,整治消除一批建筑施工和燃气生产经营宁静隐患,查处攻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通报处分一批建筑施工和燃气生产经营单位与个人,有效杜绝以施工用电、高处作业、机械伤害和燃气泄露为主的一般宁静生产事故,坚决停止以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为主的较大及以上宁静生产事故,维护建筑业和燃气工业宁静生产健康情况。
三、组织领导
建立州住建委 “宁静生产整治月”运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张 勇 州住建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 袁燕奇 州住建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曹明旭:州住建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姚玉华:州住建委党组成员、燃气办主任
成 员: 胡 平 州住建委办公室主任
郑新民:州住建委都会建设与治理科科长
黄铭英 :州住建委村镇建设科科长
姚猛河 :州住建委建筑与装饰装修工程治理科科长
殷承林 :州住建委建材行业治理科科长
董兴来 :州建筑宁静监督站副站长
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董兴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卖力具体指导、协调各县市住建局、城管局、州直有关建设单位开展“宁静生产整治月”运动,
四、运动形式及内容
各县市住建局、城管局要以此次“宁静生产整治月”运动为契机,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及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建筑施工现场及燃气场站宁静隐患排查治理事情制度,催促现场宁静治理人员按期排查与治理宁静隐患。运动期间,各主管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及在建工程项目要凭据企业自查、县市排查和州住建委专班抽查的方法分阶段循序渐进对所属建筑工地及燃气生产经营场站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事情,形成隐患排查治理事情台帐和事情总结。
五、事情办法
第一阶段(3月1日—3月15日):各县市住建局、城管局凭据文件要求拟定运动计划,明确组织领导小组,认真安排和安排“宁静生产整治月”运动;各县市建筑施工企业、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及在建工程项目部凭据项目“日日查”、施工企业“轮番查”的高压态势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事情, 形成完整的事情台帐、纪录和总结。
第二阶段(3月16日—3月25日):各县市住建局、城管局对所统领区域内在建工程项目及燃气生产经营场站进行全笼罩拉网式宁静隐患排查与治理事情,同时凭据运动资料检查建筑施工企业、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及在建工程项目部基础事情和“宁静生产整治月”运动的开展情况,并形成运动纪录与事情总结的书面质料。
第三阶段(3月26日—3月30日):州住建委建立督查专班接纳看现场、查资料、听汇报的方法对各县市“宁静生产整治月”运动进行随机督查和抽查,各县市住建局、咸丰县城管局适时准备好检查资料,并提供建筑、燃气在建工程项目及燃气生产经营场站清单,以便抽查。
“宁静生产整治月”运动期间,州住建委卖力州直建筑施工、燃气经营企业和州直在建工程项目的宁静隐患排查与整治事情。
六、运动要求
各县市住建局、城管局和建筑施工、监理等单位要把此次“宁静生产整治月”活行动为继续深化“宁静生产年”运动的重要内容和主要举措,切实增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包管经费投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运动的顺利开展。
各县市住建局、城管局在“宁静生产整治月”运动结束后,于2013年4月5日前将事情总结报州住建委“宁静生产整治月”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