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视注州、直管视注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为贯彻执杏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出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心灵,不休提升我省构筑施工现场安全出产水平,有效预防构筑施工安全变乱,依照《建设工程安全出产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工程现实,决定自2010年10月起,除严格执行国度、行业以及湖北省有关的政策律例和技术尺度表,对我省施工现场部门施工工艺和设备的使用和治理划定如下:
一、 关于施工现场构筑起重设备的使用和治理
1、构筑起重机械未经拥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未经验收合格及未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解决登记使用登记手续的,不容投入使用。不容使用非原厂家出产或未得到原厂家许可的代替设备或配件。房屋构筑高度超过24m时,应使用额定起重力矩超过400kn?m的塔式起重机。
2、使用单元应重点加强对额定起重力矩400kn?m及其以下的塔式起重机的治理,发显熹部件或整机存在无法立即添补的缺点或无法立即解除的安全隐患,一律立即终场使用。
3、构筑施工现场不容使用安全装置不全的简易起重设备,不容使用门式立柱为三角形截面架体的物料提升机。
4、严禁现场刷新物料提升设备,因工程必要确需使用自造的起吊重量超过0.5t起重设备,并且起重平台上有人员作业时,应首先向本地建设主管部门汇报,并依照超过肯定规模的危险较大的分部门项工程安全治理法子,造订专项规划且经专家论证,报本地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后严格按规划执行。
5、构筑层数达到或超过12层,或构筑顶层楼面高度超过35m的房屋构筑工程,必须设置施工人货电梯。
二、关于施工现场脚手架与模板支持治理
1、构筑施工现场不容使用竹脚手架系统,支持高度达到或超过2.6m的模板支持系统不容使用木支持系统以及无国度或行业、处所尺度的脚手架支持系统。
2、不容将报废的起重钢丝绳用作悬挑脚手架;じ炙可或卸载平台的钢丝绳,不容使用篱笆笆包办施工脚手板。
3、凡使用附着式整体或吩飕提升脚手架的,必须组织市州专家库5名及5名以上专家进行单项规划论证。
4、严禁使用自造吊篮进行表装高空作业。正常施工前提下,不容三人及三人以上作业人员在吊篮上施工。
三、关于施工用电治理
1、施工总配电箱不容使用自造配电箱,三级配电箱、设备节造箱不容使用电子式漏电开关。
2、构筑施工配电系统中的PE接地址必须设置明确的标识。
四、关于施工工艺
1、施工现场选取的新工艺、工法、设备,无有关的国度尺度或处所、行业尺度的,必须凭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门项工程安全治理法子》(建质【2009】87号)的划定,按超过肯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门项工程要求进行专家论证。
2、人为挖孔桩施工必须严格依照《构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门项工程安全治理法子》(建质[2009]87号)中超过肯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门项工程的划定进行专家论证。
为贯彻执杏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出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心灵,不休提升我省构筑施工现场安全出产水平,有效预防构筑施工安全变乱,依照《建设工程安全出产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工程现实,决定自2010年10月起,除严格执行国度、行业以及湖北省有关的政策律例和技术尺度表,对我省施工现场部门施工工艺和设备的使用和治理划定如下:
一、 关于施工现场构筑起重设备的使用和治理
1、构筑起重机械未经拥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未经验收合格及未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解决登记使用登记手续的,不容投入使用。不容使用非原厂家出产或未得到原厂家许可的代替设备或配件。房屋构筑高度超过24m时,应使用额定起重力矩超过400kn?m的塔式起重机。
2、使用单元应重点加强对额定起重力矩400kn?m及其以下的塔式起重机的治理,发显熹部件或整机存在无法立即添补的缺点或无法立即解除的安全隐患,一律立即终场使用。
3、构筑施工现场不容使用安全装置不全的简易起重设备,不容使用门式立柱为三角形截面架体的物料提升机。
4、严禁现场刷新物料提升设备,因工程必要确需使用自造的起吊重量超过0.5t起重设备,并且起重平台上有人员作业时,应首先向本地建设主管部门汇报,并依照超过肯定规模的危险较大的分部门项工程安全治理法子,造订专项规划且经专家论证,报本地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后严格按规划执行。
5、构筑层数达到或超过12层,或构筑顶层楼面高度超过35m的房屋构筑工程,必须设置施工人货电梯。
二、关于施工现场脚手架与模板支持治理
1、构筑施工现场不容使用竹脚手架系统,支持高度达到或超过2.6m的模板支持系统不容使用木支持系统以及无国度或行业、处所尺度的脚手架支持系统。
2、不容将报废的起重钢丝绳用作悬挑脚手架;じ炙可或卸载平台的钢丝绳,不容使用篱笆笆包办施工脚手板。
3、凡使用附着式整体或吩飕提升脚手架的,必须组织市州专家库5名及5名以上专家进行单项规划论证。
4、严禁使用自造吊篮进行表装高空作业。正常施工前提下,不容三人及三人以上作业人员在吊篮上施工。
三、关于施工用电治理
1、施工总配电箱不容使用自造配电箱,三级配电箱、设备节造箱不容使用电子式漏电开关。
2、构筑施工配电系统中的PE接地址必须设置明确的标识。
四、关于施工工艺
1、施工现场选取的新工艺、工法、设备,无有关的国度尺度或处所、行业尺度的,必须凭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门项工程安全治理法子》(建质【2009】87号)的划定,按超过肯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门项工程要求进行专家论证。
2、人为挖孔桩施工必须严格依照《构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门项工程安全治理法子》(建质[2009]87号)中超过肯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门项工程的划定进行专家论证。
二〇一〇年九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