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科技法庭设备采购装置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ESTXZB2015-053
- 2015-11-26
- 凯时网站监理
- 凯时网站监理
- 0
凭据
鄂财采认[2015]-24806要求,
恩施自治州凯时网站工程建设监理征询有限责任公司受
恩施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现对
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科技法庭设备采购装置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迎接切合伙格前提的供给商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ESTXZB2015-053
二、采购项目名称: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科技法庭设备采购装置项目
三、采购内容:扩建科技法庭一套(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
四、采购预算金额:28万元(此预算为最高限价,凡是报价超过此预算投标无效)
五、供给商资格:
1、供给商应具备《当局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划定的前提;
2、供给商需拥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交易牌照的经营领域涵盖本项目,属经销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原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所投重要设备的原厂授权、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重要设备蕴含:科技法庭前端设备(含庭审主机、高清云台摄像机)];
3、供给商须提供所投科技法庭重要设备能与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现有科技法庭系统及后盾治理服务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承诺函(提供重要设备出产商和供给商的承诺函)[注:采购人已于2014建成6套尺度型审判科技法庭,已建成1套科技法庭后盾治理系统(后盾治理服务器为北京天宇威视科技有限公司的Skyvis-MMS2000),采购人本次不再采购后盾治理服务器,本次采购供给商所投的所有设备必须能兼容该后盾治理服务器,并能被采购人原建成的后盾治理系统进行治理,达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要求];
4、不接受结合体报名。
六、询价文件领取功夫:供给商于
2015年
11月
26日至
2015年
12月
3日(北京功夫: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投标报名登记表两份(见布告后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交易牌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所投货物(科技法庭主题产品)造作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主张授权书原件(若为代理商)、重要设备出产商和供给商能与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现有科技法庭系统及后盾治理服务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承诺函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恩施州公共资源买卖中心(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路58号恩施州邮政局四楼)文件销售室采办询价文件。询价文件(电子文档)每套售价
300.00元,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份数:一正二副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功夫:2015年12月4日11:00时
九、询价功夫:2015年12月4日11:00时
十、询价地址:恩施州公共资源买卖中心(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路58号恩施州邮政局四楼)
十一、颁布布告的媒介:恩施州公共资源买卖信息网、湖北省当局采购网
十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 购 人:
恩施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
恩施市施州大路417号
联 系 人:
吴波
联系电话:
0718-8299790
代理机构:
恩施自治州凯时网站工程建设监理征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恩施市滨江花圃内亲水华府A座四楼3A05室
联 系 人:
谢 青
电话/传真:
0718—8277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