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档案治理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布告
- 2015-12-08
- 凯时网站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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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据
鄂财采认[2015]-24811号的要求,
恩施自治州凯时网站工程建设监理征询有限责任公司受
恩施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
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档案治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迎接切合伙格前提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档案治理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ESTXZB2015-051
三、采购预算:195万元(供给商报价不能超过此预算,凡超过此预算的投标无效)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内容: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档案治理系统
采购要求:依照省法院《湖北法院电子卷宗系统建设领导定见》文件要求:“各级法院建设的电子卷宗系统须与本级法院审判流程治理软件、数字审委会软件无缝对接,能够在审判流程软件中直接对诉讼卷宗进行扫描加工,能够在审判流程软件、数字审委会软件中直接调取有关案件的电子卷宗,便于承法子官和审委会委员查阅案件有关资料。”为确保数据陆续性,必须与原数据相符并能在无需二次开发的前提下实现无缝对接。
五、供给商资格要求:
1、供给商具备《当局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划定的前提;
2、供给商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有相应的经营领域;
3、
供给商须提供所投法院业务利用系统产品与采购单元如今使用的软件实现无缝对接并能投入使用的承诺函;
4、
供给商须提供云推算服务器虚构化平台软件的原厂商针对本项主张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若为代理商);
5、本次采购
不接受 结合体报名。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供给商于
2015年
12月
8日至
2015年
12月
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之表),逐日上午
8:30时至
12:00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时(北京功夫,下同),携带投标报名登记表两份(见布告后附件)、无缝对接并能投入使用的承诺函原件、原厂商针对本项主张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若为代理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交易牌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恩施州公共资源买卖中心(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路58号恩施州邮政局四楼)文件销售室采办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电子文档)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3、本项目各供给商需提交投标保障金。投标保障金该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功夫前递交,递交功夫以达到恩施州 公共资源买卖中心投标保障金专用账户为准,请各供给商把稳投标保障金在途功夫,不然视为投标无效。
3.1投标人应提供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的投标保障金。
3.2投标保障金应由投标单元根基帐户直接汇入下列指定帐户,投标保障金银行及账号:
开户行地址:恩施市东风大路571号
开户名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买卖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恩施分行交易部
帐 号:42001728608059009999- 102938
行 号:1055 4108 6088
款子用处: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档案治理系统采购项目投标保障金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功夫:2016年1月5日下午15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恩施州公共资源买卖中心开标大厅
九、开标功夫:2016年1月5日下午15时
十、开标地址:恩施州公共资源买卖中心开标大厅
十一、颁布布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布告同时在
恩施州公共资源买卖信息网、湖北省当局采购网上颁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恩施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路417号
联 系 人:吴波
联系电话:0718-8299790
代理机构:恩施自治州凯时网站工程建设监理征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路153号滨江花圃幼区亲水华府A座四楼3A05室
联 系 人:谢青
联系电话:0718-8277616